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4月12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開“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及3位行業專家共9人組成,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會上建設單位匯報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 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位于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天門工業園2號廠房。
建設性質:擴建
生產規模:本項目年產汽車零部件180萬套,擴建后全廠年產汽車零部件200萬套。
建設內容:在現有廠區內新增沖床42臺,新增焊接區、彎管區,以滿足生產需要。擴建辦公區、物料倉儲區;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電、供氣工程均依托現有工程。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5月委托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9月7日,蕪湖市環境保護局以環內審[2017]271號文對《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該項目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2017年11月投入試運行。2017年12月企業委托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建成內容進行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現場監測時間為2018年1月8~9日,依據監測及檢查結果,編寫了驗收監測報告。
(三)投資情況
實際總投資1300萬元,環保投資14萬元,占總投資1.1%。
(四)驗收范圍:項目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更情況
增加了2臺沖床、少量機加工設備和少量檢測設備,但產能未發生變化。
以上變更情況經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確認為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廢氣
通過 3 套移動焊煙凈化器進行收集處理,每一臺二保焊焊機工位均配套一套移動焊煙凈化器。通過在車間安裝排風扇等措施加強車間通風,焊接煙塵以無組織形式外排。
5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點。
(二) 廢水
外排的廢水為生活污水。項目實行“雨污分流”,通過自建的化糞池對廢水進行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中,統一進入朱家橋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長江蕪湖段。
(三)噪聲
主要來自廠房內沖床、剪板機等設備運行時等產生的機械噪聲,采取隔聲、基礎減振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一般固廢防治措施:加工過程產生不合格品、金屬邊角料,年產生量約為6.6t/a,企業堆放至固廢臨時堆放場集中收集后由物資回收回收。
危廢防治措施:主要為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等,企業建設了符合規范的危廢暫存庫,在危廢存放周圍設托盤進行防漏,并設立了管理制度和臺賬,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
生活垃圾經廠區垃圾箱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2018年1月8~9日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該工程生產情況和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布點監測。驗收期間工況滿足驗收監測要求,監測結果如下:
4.1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無組織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4.2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根據現場監測,廠界四周各監測點位晝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已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成員認為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定期對各項環保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生產過程中各類固廢的環境管理,完善各類標識,嚴格執行危廢的各項管理規定。
附: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蕪湖深藍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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