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PVC 膠粒造粒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PVC 膠粒造粒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意見
2018年6月22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開“PVC 膠粒造粒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3位行業專家共7人組成并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介紹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驗收工作組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安徽省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北工業園東梁路;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規模:年產2400噸PVC膠粒;
建設內容:本項目依托現有 3#廠房 3000m2,新建2條PVC膠粒生產線以及配套的布袋除塵器、活性炭相關的環保設施等。項目中需要用到的儲運工程(倉庫等)、辦公生活設施(辦公用房、職工宿舍等)、公用工程(供配電、通訊、供排水、消防設施、人物流出入口、廠區道路及綠化等)、部分環保工程(化 糞池等)依托廠區現有。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2016年12月,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伊爾斯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PVC 膠粒造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3月31日蕪湖市環境保護局以環內審【2017】104號予以批復。本項目于2017年3月開工建設,2017年4月竣工開始調試運行。
投資情況:項目實際投資54萬元,環保投資16萬元,占總投資的29.6%。
驗收范圍: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無變動情況。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主要來自投料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廢氣,擠出工序中產生的 VOCs、氯乙烯和HCl,食堂產生的油煙廢氣等。
投料工序中產生的粉塵通過集氣罩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入1根15m 高排氣筒排放。擠出工序產生的 VOCs、氯乙烯和 HCl 通過集氣罩收集后通過排風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裝置,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最終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引風機風量4000Nm3/臺。
本項目新增員工5人(為廠區原有員工),在廠區食宿,依托廠區現有食堂,根據現有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監測資料,經油煙凈化設施凈化后經1根15m 高排氣筒排放。
無組織廢氣:投料工序過程中集氣罩未收集到的少量粉塵、擠出工序中集氣罩未收集到少量 VOCs、氯乙烯和HCl,采取加強車間通風措施。
(二)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用水主要為冷卻循環用水(定期補充損耗量,年補充量約240m3)、員工日常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本項目廢水年產生量約為225t,生活污水收集后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天門山污水處理廠接管水質標準后進入天門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最終排入長江。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是生產中攪拌機、造粒機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已通過加強設 備管理、車間隔聲、基礎減振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如下:
本項目投產后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粉塵、廢包裝袋)、 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員工生活垃圾。處置措施如下: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布袋除塵收集的粉塵(0.6t/a),回用于生產, 廢包裝袋(0.6t/a),統一收集后外售。
2、危險廢物:廢活性炭(0.12t/a),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3、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5t/a),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送至垃圾處理廠處理。
4、其中企業建設了14.4平方米的危廢。
(五)其他環保設施
1、衛生防護距離:
本項目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無集中居住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符合要求。
2、排污口規范化:已規范設置排污口。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5月10-11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化糞池污水排口各類污染物監測結果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中三級標準限值要求,廢水達標排放。
2.廢氣監測結果
(1)驗收監測期間,擠出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最大排放濃度為9.08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1.15×10-2kg/h,氯化氫最大排放濃度為5.36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7.34×10-3kg/h,氯乙烯未檢出,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 2 中相應限值要求以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標準要求,廢氣達標排放。排氣筒高度為15m,符合環保要求。
(2)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氯化氫、氯乙烯監測結果最大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限值要求, 廠界VOCs監測結果最大值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廢氣無組織達標排放。
(3)食堂油煙凈化器排放口油煙排放濃度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中標準限值要求,廢氣達標排放。
3.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晝、夜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限值要求,噪聲達標排放。
4、總量控制
本項目COD、氨氮排放總量滿足項目環評報告中建議考核量。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蕪湖順成電子有限公司PVC膠粒造粒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保護制度,提高員工環保意識,認真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要求處理處置各類固廢,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3.排污口規范化建設。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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