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意見
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參加會議的有滁州城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監測單位)等共9人。會議邀請3名專家組成驗收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代表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聽取了滁州城東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報告和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檢測報告的匯報,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基本情況
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滁州市瑯琊區蘇州路與新安江路交口東南角,2017 年4月10日安徽長之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7年7月6日滁州市環境保護局做出了《關于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環境影響書的批復》滁環[2017]310號。2018年4月委托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驗收范圍:本次對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及其附屬配套設施進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1、環保投資由4668.75萬元,變動為4750萬元。
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所覆蓋區域的生活污水、除臭系統產生的噴淋廢水、職工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一級處理后排放的尾水。
處理措施:全部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
2、廢氣
本次工程廢氣主要污染物為惡臭,惡臭主要來為有污水廠現有的粗格柵及提升泵房(1座)、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1座)、1#改良型氧化溝和2#改良型氧化溝。
處理措施:將惡臭污染物收集至生物除臭裝置進行除臭處。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粗格柵及提升泵房內的污水泵,細格柵積曝氣沉砂池內的攪拌器、鼓風機,改良型氧化溝的攪拌器、污泥泵,混凝沉淀池內的叫把你、污泥泵,分配井及污泥泵池內的污泥泵,鼓風機房的鼓風機,反沖洗泵房和尾水提升本方內的水泵,加藥間的加藥泵,以及生物除臭裝置的離心風機等設備運行噪聲
處理措施:已采取消聲減振、距離衰減、建筑隔音等措施降低噪聲影響。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主要是粗格柵、細格柵產生的柵渣,曝氣沉砂池產生的沉砂,二沉池產生的生化污泥,混凝沉淀池產生的化學污泥,以及員工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等。
處理措施:建設項目底泥、格柵渣及沉砂采用“帶式濃縮機+石灰干化+衛生填埋”方案進行處置,經濃縮脫水處理后污泥含水率≤60%,泥餅定期外運至填埋場處置。本項目污泥采用石灰作為調理劑,對污泥進行穩定化處理,可實現消毒穩定、并提高污泥的含固率,處理后的污泥進行填埋可阻止污染物質進入環境;除臭塔廢填料由廠家回收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驗收檢測結果
1、廢氣
建設項目除臭排氣筒出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建設項目無組織排放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2、廢水
該項目總排口廢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濃度能夠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
4、污泥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建設項目污水處理站污泥各項因子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用泥質》(GB/T23485-2009)標準限值要求。
五、驗收結論
在本次驗收監測中,根據驗收監測數據,結合現場環境檢查情況,本次驗收的工程均按照環評文件的批復進行施工建設,建設項目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企業環保管理制度及考核措施齊全,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綜上所述建議對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予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驗收后續要求
1、按照國家和地方對廢氣排放標準的最新要求,積極開展污染防治措施的運行維護升級改造。
2、加強企業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工作,開展污染源例行監測。
3、加強生產管理,建立崗位環保責任制,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完善運行記錄,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杜絕污染事故發生。
4、建設項目采取一定方法落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公眾參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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