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驗收公示
2018年10月9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在蕪湖市蕪湖縣組織召開“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其中20#、21#、22#及地下車庫)驗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及3位行業專家共8人組成,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會議中建設單位介紹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位于蕪湖縣灣沚鎮保沙路以西,水陽江路以南,蕪湖南路以東,濱湖大道以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用地總面積248480m2,總建筑面積731999.82m2,項目由45棟高層、小高層住宅,多層商業、會所、幼兒園等配套建筑及地下車庫組成。項目分期、分批建設,本次驗收范圍僅針對主體工程中20#、21#、22#三棟18層住宅樓以及地下車庫。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情況:2011年6月10日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師范大學承擔完成《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工作。2011年11月11日,蕪湖縣環境保護局以《關于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行審[2011]58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20#、21#、22#三棟住宅樓2016年11月開工建設,2018年8月竣工。隨后委托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驗收監測方案》進行了現場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環境管理檢查情況,編寫了《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其中 20#、21#、22#及地下車庫)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實際投資情況:本次驗收實際總投資10411.31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1萬元,占總投資的2.6%。
驗收范圍:階段性驗收(其中20#、21#、22#及地下車庫)。
二、項目變動情況
項目環評設計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701499.6m2,實際建筑面積為731999.82m2;地下車庫建筑面積59878m2,實際地庫建筑面積為30845.19m2,其他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區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統,內設置化糞池,20~22#住宅樓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濱湖大道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濱湖大道總排口與項目已交房入駐一期、二期住宅樓排口合流,再進入蕪湖銘源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中廢氣污染源主要來自地下車庫排放的汽車尾氣和生活廢氣(主要是燃料廢氣)、生活垃圾散發的惡臭氣體等。
住宅區使用天然氣燃料,為國家鼓勵使用的清潔能源,居民燃用天然氣產生的廢氣經排油煙機作用后經煙道至樓頂高空排放。項目地下車庫采用機械通風系統,每小時換氣6次。建設項目不設垃圾中轉站,在項目區道路兩側設置垃圾桶,垃圾桶采用封閉式,防雨阻燃,每天定時專人清理。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水泵房、通風機等設備產生的設備噪聲、汽車出入庫的交通噪聲等,水泵房采取室內密閉措施并且位于地下,設備安裝了減振基座,同時地下出庫風機出口安裝消聲器降噪裝置,臨路住宅樓已采用雙層中空玻璃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送至小區內各單元樓的垃圾收集桶內,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9月18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濱湖大道總排口(與項目已交房入駐一期、二期住宅樓排口合流)pH、COD、NH3-N、SS、動植物油濃度日均值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和蕪湖銘源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
2、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區(住宅樓20~22#)邊界噪聲、地下車庫排風口噪聲、生活水泵房噪聲排放滿足《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 類聲環境功能區排放限值;22#樓層噪聲監測結果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聲環境功能區排放限值。
3、公眾參與
調查結果表明:97.8%的被調查者認為施工期噪聲對其沒有影響,2.2%的被調查者認為影響較輕;100%的被調查者認為施工期揚塵對其沒有影響;100%的被調 查者認為施工期廢水對其沒有影響;100%的被調查者認為施工期沒有擾民現象或者糾紛;100%的被調查者認為生產運行期廢水對其沒有影響;100%的被調查者認 為生產運行期噪聲對其沒有影響;100%的被調查者認為生產運行期固體廢物儲運及處理處置對其沒有影響;100%的被調查者認為沒有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100%的被調查者對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表示滿意,無人表示不滿意。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廢水、噪聲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驗收組認為,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元盛?陽光城小區建設項目(其中 20#、21#、22#及地下車庫)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加強物業管理,落實和完善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增強員工環保意識。
(2)待項目滿負荷運營后實施跟蹤監測。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蕪湖元盛投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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