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12月18日,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包河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建設項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區新疆路以東、徽州大道以西、美丹家園一期以南、延安路以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建設8棟住宅樓、1棟綜合服務樓、1所幼兒園和附屬商業便利店及地下車庫等配套設施;
建設規模:本次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間項目總建筑面積為82303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1年10月9日,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包河工業園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備案的通知》(發改備[2011]301號)對該項目予以備案。2013年1月,安徽顯閏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包河工業園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編制工作。2013年2月4日,合肥市環境保護局以《關于包河工業園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環建審[2013]33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報告表》。由于項目開工建設前,復建范圍內的拆遷工作未及時落實,導致項目備案文件過期。2015年12月11日,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點項目重新備案的通知》(發改備[2015]527號)予以重新備案。項目于2016年3月開工建設,2018年10月建成并調試,與其聯動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本次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間項目實際總投資1208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47.55萬元,占總投資的2.8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范圍為8棟住宅樓、1棟綜合服務樓、1所幼兒園和附屬商業便利店及地下車庫、水泵房和配電房等相關配套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工程變動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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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環評及批復情況 |
實際建成情況及變動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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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設14#和15#住宅樓為18層建筑 |
由于14#和15#住宅樓的樓層會影響美丹家園一期已建住宅樓的采光效果,故降低本項目14#和15#住宅樓的樓層至15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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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1棟15層高、建筑面積為13485m2的的社區綜合服務樓 |
根據建設局批復的規劃許可證文件將社區綜合服務樓變動為建筑面積為15187m2的地上16層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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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設一所建筑面積為1532m2的幼兒園 |
根據建設局批復的規劃許可證文件將幼兒園建筑面積變動為2304.9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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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設建筑面積為2241m2的地下停車庫 |
根據建設局批復的規劃許可證文件將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變動為9903.07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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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項目加壓水泵房位于13#住宅樓東北側和15#住宅樓西南側,采用地下建筑并不在樓房的正投影下,距離13#和15#住宅樓均超過10m |
項目加壓水泵房共有2處,一處位于12#住宅樓南側地下車庫,不在樓房正投影下方,距離最近的12#住宅樓為7m;一處位于社區綜合服務樓西側,距離最近19#住宅樓超過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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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電房位于11#住宅樓北側,采用地上建筑,距離最近的11#和12#住宅樓均超過10m |
項目共有5處配電房,其中住宅用電配電房位于12#住宅樓南側地下車庫,距離最近的12#住宅樓為13m;綜合樓用電配電房位于綜合樓一樓北側,距離最近15#住宅樓超過10m;弱電機房位于綜合樓一樓西側,距離最近15#住宅樓超過10m;局管配電房位于綜合樓一樓東側,距離最近19#住宅樓超過10m;變電所位于18#和19#住宅樓之間,距離最近19#住宅樓超過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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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項目建設單位原名為包河工業園管理委員會,項目環評及批復中均已原名-包河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對該項目進行批復 |
項目建設單位自2015年由安徽省政府同意更名為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故本項目建設單位更名為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名稱為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 |
綜上所述,項目基本未發生重大變更,其他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暫未交付入住,故無廢水產生。項目入住以后產生的污水主要是住宅、商業、幼兒園及綠化用水產生的廢水。
項目入住以后產生的廢水與經隔油池處理后的食堂廢水一起經化糞池處理,然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暫未交付入住,無廢氣產生。項目入住以后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住宅區居民廚房油煙廢氣、居民生活使用的天然氣燃燒廢氣、地面和地下車庫的汽車尾氣及垃圾收集點的惡臭廢氣。
項目入住以后住宅區內的油煙廢氣經抽油煙機排至樓頂排放,幼兒園食堂油煙設置獨立的專用集中排煙道收集至樓頂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由天然氣專用排煙管道排出;地上停車位敞開式布置,地下車庫通過設置排風口;項目垃圾收集點的惡臭廢氣通過及時清理垃圾以減少垃圾惡臭廢氣的產生量。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為生活水泵房、配電房、風機等設備的機械噪聲。
項目生活水電房和配電房等設備已采用密閉墻體隔聲、基礎減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暫未交付入住,故無固體廢物產生。
項目入住以后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項目入住以后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統一由環衛部門清運。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15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區綜合樓和17#、18#、19#住宅樓面向徽州大道一側樓層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標準限值,項目北、南、西邊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標準限值,臨近徽州大道的東邊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標準限值,公建配套設施住宅用水泵房、綜合樓用水泵房、住宅用電配電房、綜合樓用電配電房和排風口噪聲均滿足《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中2類標準限值。
四、驗收結論
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組認為,包河經濟開發區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五、后續要求
1、在項目廢水、變電所和局管配電房滿足驗收監測要求時,對其進行跟蹤監測。
2、嚴格準入,入駐項目需履行相關環保手續。
3、建議做好項目區綠化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六、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件。
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12月18日
海正環驗字(2018)第(136)號包河工業園美丹家園二期拆遷復建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改.pdf
驗收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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