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商業地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商業地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1月22日,我公司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以及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成員由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行業專家組成。通過驗收自查和對環保設施調試效果的監測,2019年1月22日,在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召開“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商業地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組在聽取我公司關于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關于本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后,對項目現場進一步核查,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建設項目位于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習友路以東,繁華大道以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2棟辦公樓以及商業地塊的配套設施。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商業地塊占地6704.75m2、建筑面積33859.19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年11月23日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貿發展局以《關于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備案的通知》(合經區經項[2015]210號)予以備案。2016年3月21日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顯閏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6年4月16日,合肥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以《關于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意見》(環建審(經)字[2016]44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本項目2016年5月開工建設,2018年10月建成,與其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步建成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實際總投資9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0萬元,占總投資的1.6%。
(四)驗收范圍
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商業地塊2棟辦公樓以及商業地塊相應的配套設施。
二、項目變動情況
本項目變動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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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環評設計情況 |
實際建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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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環評設計辦公樓地上的總建筑面積為23942.94平方米。 |
實際建設中,辦公樓地上的總建筑面積為25592.5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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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環評設計地下室的建筑面積8610.39m2。 |
實際建設中,地下室總建筑面積為8266.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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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評設計商業地塊的總建筑面積為33938.24m2。 |
實際建設中,商業地塊的總建筑面積為33859.19m2。 |
綜上所述,本項目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建設內容已竣工但未交付使用,暫時沒有生活污水排放。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五里河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地下車庫排放的汽車尾氣,加強地下車庫通風。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為生活水泵房、開閉所、通風機等設備的機械噪聲。
生活水泵房通過密閉,安裝減振基座,并且設置于地下不直接影響居民的地方等措施降低噪聲。車庫排風機通過采用軟管接頭和安裝消音設施來降低噪聲。開閉所采用獨立設備房、隔聲、基礎減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統一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經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11月3日~11月4日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區B#樓面向繁華大道一側樓層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區標準限值,項目地東、南、西、北邊界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限值,公建配套設施開閉所、生活水泵房、排風口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限值。
2、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統一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驗收結論
驗收組經現場檢查并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僑·悅湖公館項目(商業地塊)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文件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基本符合驗收條件,同意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確保各項環保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行。
附:參會人員簽到表;
安徽福滿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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