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3月2日,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根據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組織召開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安徽沁心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環保工程施工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等共8人。會議邀請3名技術專家組成驗收技術組。與會代表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報告和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核實了有關資料,形成了“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組意見”。我公司自2019年3月5日開始根據技術組意見進行了認真整改,并對意見提出的廠界噪聲進行補測,2019年3月18日,經驗收組進一步審查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安徽省來安縣汊河經濟開發區文安路北側、朝陽路東側;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年產40萬套汽車零部件和6萬套航空附件;
建設規模:本項目實際生產規模為年產40萬套汽車零部件和6萬套航空附件,占地面積為30645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4年9月,安徽力揚汽車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4年12月5日取得來安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該項目的環評批復(來環評函[2014]84號)。2014年12月12日,來安縣環境保護局以(環評函[2014]86號)同意安徽力揚汽車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已報批的《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內容不變。項目于2015年4月開工建設,2018年10月建成并調試,與其聯動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實際總投資1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的0.1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是對項目年產40萬套汽車零部件和6萬套航空附件進行整體竣工環保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1、由于企業目前所使用注塑機的型號及產能與原環評設計的不同,本項目驗收期間現有注塑機設備實際臺數較環評設計臺數增加,同時為預防因設備故障和檢修造成生產線停產,項目對部分故障率較高和檢修期較長的設備增加了備臺設備。項目新增注塑機不會增加環評設計的生產能力,同時安裝的備臺設備與設計使用的設備不同時運行,在實際生產過程中也不增加設計生產規模產能,不改變各類污染物排放標準,不新增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
2、根據環評及批復要求,清洗廢水經隔油池處理之后與職工生活污水一起進入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經污水管網排入滁河。實際項目清洗產生的清洗廢水暫存于危廢間,委托有資質的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汊河污水處理廠處理。
3、根據環評及批復要求,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實際企業優化非甲烷總烴處理方式,采取有組織形式排放,注塑廢氣采取集氣罩進行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4、根據環評報告,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廢邊角料、廢原料包裝袋、廢油脂沉渣、污泥、廢機油和廢乳化液。實際驗收期間發現,項目無污泥、廢油脂沉渣產生,但有廢活性炭產生,故本項目實際產生的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廢邊角料、廢原料包裝袋、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其中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為危險固廢,其他為一般固廢。
5、根據環評設計,項目建設總投資1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實際項目建設總投資不變,實際環保投資為30萬元。
6、根據環評預測,項目用水量為21.137t/d,排水量為16.99t/d。根據與企業核實,本項目實際用水量為8.92t/d,排水量(生活廢水)為6.64t/d。
綜上所述,項目基本未發生重大變更,其他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汊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來自注塑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通過在注塑設備上方設置集氣罩進行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無組織排放的廢氣通過加強車間通風以保證廠界無組織廢氣的達標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注塑機、車床、加工中心、數控床、線切割等生產設備,采取廠房墻體隔聲、基礎減振等降噪治理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廢邊角料、廢原料包裝袋、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廢邊角料和廢原料包裝袋屬于一般固體廢物,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廢邊角料、廢原料包裝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險固體廢物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暫存于廠區危廢暫存間內,并委托有資質的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6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并在2019年3月14日~15日對廠界噪聲進行了驗收補充監測,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生活廢水排口pH、SS、COD、BOD5和石油類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其中NH3-N排放濃度最大日均值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等級標準,屬于達標排放。
2、廢氣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區無組織監測點周界外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322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0.68mg/m3;南側職工公寓敏感點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241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0.62mg/m3,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車間有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均小于20mg/m3,顆粒物排放速率均小于0.41kg/h(以排放濃度為20mg/m3進行計算);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2.46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4.99×10-2kg/h,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中對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要求及二級標準中排放速率的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晝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南側職工公寓敏感點晝間噪聲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一般工業固廢廢邊角料、廢原料包裝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險固體廢物清洗廢水、廢機油、廢乳化液和廢活性炭暫存于廠區危廢暫存間內,并委托有資質的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5、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驗收監測期間監測結果計算,項目車間有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預測排放總量為0.12t/a,廠區廢水中COD和氨氮的預測排放總量分別為0.317t/a和0.041t/a,滿足項目環評報告中對COD和氨氮的總量控制預測指標(COD:0.489t/a;氨氮:0.048t/a)。
五、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驗收組通過逐一核查后認為,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航空附件和汽車零部件制造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確保生產過程產生的危廢安全規范處置;
2、廠區實施雨污分流,確保本項目產生的廢水達標排放;
3、加強環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環保檔案,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七、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件。
安徽康宏航空附件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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