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我公司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及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成員由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3位行業專家共7人組成。
通過驗收自查和對環保設施調試效果的監測,2019年5月12日,我公司在來安縣新豪邁地板有限公司會議室主持召開了“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組聽取了我公司關于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關于本項目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后,同時對項目現場進行實地了踏勘,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就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等情況提出了整改意見。經驗收組進一步審核,形成的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位于來安縣經濟開發區緯一路南側。
建設性質:技改。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委托南京智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并于2011年6月16日取得了關于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環評函【2011】20號)。本項目于2011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2012年5月進行試生產。后期由于本項目污水可接市政管網,且導熱油爐廢氣由原來的水吸收處理改進為水膜除塵處理。故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委托南京智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變更說明編制工作,并于2015年10月19日取得了關于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變更報告的審批意見(來環評函【2015】66號)。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設計總投資3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萬元,占總投資的0.69%;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環保投資34萬元,占總投資的3.4%。
二、項目變動情況
1、本項目環評中設計總投資為3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萬元,占總投資的0.69%;實際驗收總投資1000萬元,環保投資34萬元,占總投資的3.4%。
2、本項目環評設計員工人數為39人,實際員工20人。
3、環評中設計本項目用水量為587.5m3/a,排水量為390m3/a,實際運營期用水量為250m3/a,排水量為200m3/a。
4、本項目變更環評及批復中設計生物質鍋爐廢氣經水膜除塵裝置處理后經1根25m高的排氣筒排出,實際本項目鍋爐燃燒以天然氣為燃料,鍋爐廢氣經1根8m高的排氣筒排出。
5、本項目環評中設計開槽及鋸切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1套脈沖式除塵器處理后經一根15m高的排氣筒排出,實際本項目開槽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引至1套脈沖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P2)排出,鋸切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引至1套脈沖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P1)排出。
6、本項目環評中設計安裝1臺熱壓機、4臺裁板鋸、2臺氣泵、1臺引風機、2臺叉車,實際安裝2臺熱壓機、5臺裁板鋸、1臺氣泵、6臺引風機、3臺叉車。
7、本項目環評中設計建設廠房面積約為4028m2,實際建設1棟建筑面積約為3900m2的廠房用于強化地板的生產。
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本項目廢氣排放主要為開槽及鋸切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壓貼工序產生的甲醛、鍋爐燃燒天然氣產生的顆粒物、NOx、SO2。
鋸切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引至1套脈沖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P1),開槽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引至1套脈沖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P2),壓貼工序產生的甲醛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鍋爐燃燒天然氣產生的顆粒物、NOx、SO2經1根8m高的排氣筒排出(P3)。
(二)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來安縣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三)噪聲
建設項目主要噪聲源有:熱壓機、開槽生產線、引風機等機械設備。
噪聲治理措施:在生產設備的選型上選用了低噪聲的設備;定期維護設備,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鋸切、開槽工序產生的邊角料及鋸末,職工生活垃圾。
鋸切、開槽工序產生的邊角料及鋸末,交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4月8至9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監測時間為2019年4月8~9日。監測結果表明:開槽及鋸切工序顆粒物排放濃度均低于20mg/m3,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鍋爐廢氣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14.3mg/m3,SO2最大排放濃度為12mg/m3,NOx最大排放濃度為103mg/m3,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標準。
本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測時間為2019年4月8~9 日。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0.383mg/m3,甲醛最大排放濃度為0.04mg/m3,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及甲醛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監測時間為2019年4月8日~9日,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pH、SS、COD、BOD5排放濃度日均值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三級標準,氨氮排放濃度日均值均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東、西、南、北廠界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鋸切、開槽工序產生的邊角料及鋸末,職工生活垃圾。
鋸切、開槽工序產生的邊角料及鋸末,交由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五、驗收結論
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m2強化地板技術改造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驗收組認為,經核實項目不存在重大變更,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做好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更換等相關記錄,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進一步加強噪聲的污染控制,管理維護好高噪聲設備。
滁州市佳仕木業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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