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意見
2018年6月23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開“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3位行業專家共6人組成,并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介紹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提出了整改意見。建設單位按照整改意見要求完成整改后,經驗收組進一步審查,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滁州市瑯琊經濟開發區;
建設性質:新建; 產品:家用微型電機;
建設規模:生產規模為年產700萬只微型電機
建設內容:本項目實際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占總投資的0.41%;項目總占地面積37583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該項目于2010年3月經滁州市瑯琊區發展改革和經濟貿易委員會確認備案(瑯發經發【2010】29號),2010年4月委托南京智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0年5月4日獲得滁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2012年4月17日通過滁州市環境保護局工程竣工驗收;2012年9月3日通過滁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2014年10月15日滁州市環保局瑯琊分局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并下達了環境問題監察意見(滁瑯環察【2014】61號):1、北側廠房增加一臺鋁錠壓鑄機,你公司已報批環評報告表無此設備,未履行相關環保手續;2、污水總排口未按環保要求規范建設,未設置標示牌;要求完善相關環保手續,按要求規范建設污水排放口,設置標示牌。為落實環保監察意見,2014年12月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2015年1月19日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經滁州市環境保護局予以批準(滁環【2015】37號)。2015年1月進行整改,2015年5月調試生產。
(三)本項目實際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占總投資的0.41%;
(四)驗收范圍:本次項目驗收范圍:生產規模為年產700萬只微型電機。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食堂已建設但未使用,員工僅需供應午餐,全部由送餐單位提供;增加兩臺自動壓鑄機(自帶熔爐),不增加產能;環評設計采用煤油作為清洗劑,實際使用乳化液作為清洗劑;增加一根15米車間熱風排氣筒;對照環評及批復要求,以上變動情況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本項目的廢氣主要為注塑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G1)、焊接過程產生的焊接煙塵(G2、G6)、熱壓和冷壓成型過程中產生的粉塵(G3、G4)、除銹過程產生的除銹粉塵(G5)。
注塑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G1):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焊接煙塵(G2、G6):本項目焊接過程中使用無鉛錫絲和助焊劑錫粉進行焊接。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粉塵(G3、G4):項目設置的兩個熔化爐共用1根排氣筒,產生廢氣經引風機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除銹過程產生的除銹粉塵(G5):本項目少量的部件有少量的銹蝕,可通過砂輪機械除銹,砂輪除銹產生的金屬粉塵由于質量較大,絕大部分沉降到車間地面,少量細小粉塵隨車間換風散發。無組織排放。
無組織廢氣:項目未被收集的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建設單位通過加強車間內通風,以減少無組織廢氣對企業員工身體健康的影響。
(二)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及循環冷卻補充水,因此污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廢水。
職工生活用水:實際在職員工150人,年運行300天,項目不提供職工住宿。本項目廢水年產生量約為20m3/d(6000m3/a)。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pH 、動植物油、CODcr、SS、NH3-N、BOD5。
食堂用水:因食堂未使用,驗收未計算廢水排放量。
清洗用水:項目支架清洗過程的用于稀釋乳化液的水量為0.02m3/d。
循環冷卻補充水:循環冷卻補充水按1.0m3/d計算,則循環冷卻補充水用量為300m3/a。
生活污水收集后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進入滁州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要求后排入清流河。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的運行,主要為氬弧焊機、立式銑床、磨床、鉆床、砂輪機、切割機、車床、車削機床、沖床、攻絲機、滾毛刺機、螺桿空壓機、注塑機、壓鑄機等。已通過加強設 備管理、車間隔聲、基礎減振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如下: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邊角料、廢焊絲、廢乳化液、廢冷卻液、清洗廢液。其中職工生活垃圾、邊角料、廢焊絲屬于一般固廢,廢乳化液、廢冷卻液、清洗廢液為危險固廢。
生活垃圾:項目職工約150人,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0.5kg/d計算(快餐盒由送餐單位隨時收集帶回),則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75t/a,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理。
邊角料: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邊角料,根據項目業主提供的資料,邊角料產生量約為10t/a,收集后外賣處理。
廢焊絲:項目焊接過程中產生的廢焊絲,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結合實際生產情況廢焊絲產生量約為焊絲使用量的4%,故廢焊絲的產生量為0.004t/a。
廢乳化液:項目機械運轉過程中使用到乳化液,每年更換一次,乳化液的損耗量約為60%,則廢乳化液的產生量約為0.036t/a。
廢冷卻液:項目在沖壓過程中使用到冷卻液,冷卻液循環使用定期更換,冷卻液的損耗量約為60%,則廢冷卻液的產生量約為0.036t/a。
清洗廢液:項目在支架清洗過程中產生了清洗廢液,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項目每天產生的廢液量約為20kg,則清洗廢液的產生量約為6t/a。
廢乳化液、廢冷卻液、清洗廢液由于目前項目生產過程產生少量廢液壓油和乳化液,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內,并已與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工業危險廢物委托處置、運輸合同,集中收集后統一交由該公司處理。
衛生防護距離:
本項目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經現場查看衛生防護距離內無集中居住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符合環評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6月4-6月5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化糞池污水排口各類污染物監測結果均滿足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中三級標準中相關限值的要求,廢水達標排放。
2.廢氣監測結果
(1)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453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1.94mg/m3。監測結果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達標排放。
(2)驗收監測期間:2018年6月4日-5日、2018年7月9日-10(復測)熔化爐產生的有組織廢氣和車間熱風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96)表2中二級標準;除塵器除塵效率為65%。
3.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晝、夜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限值要求,噪聲達標排放。
4、總量控制
根據驗收期間連續兩天實際監測污染物日均排放最高濃度測算,本項目COD、氨氮排放總量滿足項目環評報告中建議考核量。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該項目廢氣、廢水、噪聲經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后,各類污染物排放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可以得到妥善處置,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無重大影響。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家用微型電機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保護制度,提高員工環保意識,認真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要求處理處置各類固廢,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3、按環評要求規范設置排污口。
八、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簽到表附后。
安徽天和星光電機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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