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域藍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域藍灣”房地產開發項目
(其中S01、S02、S04、S05和三期商業地下車庫)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7月17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方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2位行業專家共8人組成的驗收工作組對“金域藍灣”房地產開發項目(其中S01、S02、S04、S05和三期商業地下車庫”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介紹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驗收工作組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安徽省蕪湖市位于弋江區九華南路以西、江岸明珠小區以北、中山南路以東、青弋江以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總用地約194501.74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622405平方米,規劃總戶數約5455戶,規劃居住人口15722人。物業類型包括高層住宅、單身公寓、商業以及配套公建等。分為安置房區、商品房區兩個地塊。安置房區用地面積為69245m2,建筑面積為244292m2;商品房區用地面積125256.74m2,建筑面積為378094m2。
環保審批情況:2010年10月,蕪湖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完成《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域藍灣”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編制工作。2011年7月22日,蕪湖市環境保護局以《關于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域藍灣”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行審[2011]255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報告書》。本項目于2017年3月開工建設,2018年6月竣工。
實際投資:總投資534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7萬元,占總投資的6.68%。
驗收范圍:本次驗收S01、S02、S04、S05商業綜合樓及配套總建筑面積31151.77m2,三期商業地下車庫總建筑面積14109.76m2。
二、項目變動情況
(1)本項目建設單位由安徽偉星置業有限公司變更成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項目實際建設面積變化情況,見表1。
表1項目實際建筑面積變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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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設計 |
實際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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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內容 |
建筑面積(m2) |
工程內容 |
建筑面積(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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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 |
2270.81 |
商業 部分 |
S01# |
253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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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2# |
2205.18 |
S02# |
1843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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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3# |
2018.64 |
S05# |
26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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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 |
2828.67 |
居委會(S04#) |
141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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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5# |
1067.93 |
物業(S02#) |
63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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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6# |
2645.22 |
青少年活動(S02#) |
19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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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7# |
2367.15 |
衛生站(S02#) |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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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8# |
2857.86 |
單身公寓(S05#) |
3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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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9# |
5592.94 |
地下部分(S05#) |
14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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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 |
3584.6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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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7439.00 |
總計 |
31151.77 |
|
綜上所述,項目不屬于重大變動的。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區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統,本項目驗收區域內共設置4座11型號、容積為50m3化糞池,5座4型號、容積為5m3隔油池。
生活廢水經過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與經過消毒殺菌處理后的衛生站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的三級排放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再進入城南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B標準排入長江。
(二)廢氣
本項目中廢氣污染源主要來自車庫排放的汽車尾氣、單身公寓廚房油煙廢氣、垃圾散發的惡臭氣體等
項目的油煙廢氣主要來自廚房產生的油煙廢氣,油煙經過油煙機除油后集中收集經豎向專用煙道于樓頂集中排放(每戶安裝止逆閥)。
本項目惡臭主要來自垃圾收集桶,以及垃圾收集和貯存過程。垃圾收集點的惡臭主要來自有機物的腐敗分解,垃圾桶封閉,防雨,與周圍建筑物距離大于5米,及時清運垃圾。
項目住宅樓下建設的化糞池埋于地下,化糞池為封閉性的,對池體加蓋,蓋上設有透氣口,遠離居民住宅樓,產生的污泥環衛部門定期清理。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配電房、通風機以及泵機等設備產生的設備噪聲、汽車出入庫的交通噪聲,人員流動產生的社會噪聲等。配電房、風機房及泵房均采取密閉措施并且位于地下,設備安裝了減振基座,同時風機出口安裝消聲器。商業用房相對獨立,商業、單身公寓采用雙層中空玻璃均起到一定隔音作用。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由垃圾袋收集后,送至小區內各單元樓的垃圾收集桶內,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衛生站產生的醫療廢物收集后交由蕪湖市醫療廢物處理中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7月2日-3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4.1廢氣監測結果
本項目中廢氣污染源主要來自車庫排放的汽車尾氣、單身公寓廚房油煙廢氣、垃圾散發的惡臭氣體等。
項目的油煙廢氣主要來自廚房產生的油煙廢氣,油煙經過油煙機除油后集中收集經豎向專用煙道于樓頂集中排放(每戶安裝止逆閥)。本項目惡臭主要來自垃圾收集桶,以及垃圾收集和貯存過程。垃圾收集點的惡臭主要來自有機物的腐敗分解,垃圾桶封閉,防雨,與周圍建筑物距離大于5米,及時清運垃圾。項目住宅樓下建設的化糞池埋于地下,化糞池為封閉性的,對池體加蓋,蓋上設有透氣口,遠離居民住宅樓,產生的污泥環衛部門定期清理。本次驗收未監測。
4.2廢水監測結果
因本項目驗收期S01、S02、S04、S05和三期商業地下車庫暫未交房入駐,無相關廢水排放。
4.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區鄰近交通干線中山南路、浮山路一側邊界噪聲、樓層噪聲排放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不臨交通干線邊界噪聲排放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限值。公建配套設施配電房、排風口、水泵房噪聲滿足《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類標準限值。
4.4固廢廢物處置
因本項目驗收期S01、S02、S04、S05和三期商業地下車庫暫未交房入駐,故無相關固廢產生。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噪聲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加強商業物業管理,嚴格準入,入駐項目需履行相關環保手續,待項目滿負荷運營后實施跟蹤監測。
(2)加強項目區域綠化,保護生態環境,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蕪湖偉星南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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