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9月29日,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召開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安徽藍清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等共6人。會議邀請3名專家組成驗收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代表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聽取了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報告和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核查了有關資料,形成了“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驗收監測報告專家技術審查意見”;我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開始根據專家技術審查意見采取具體措施進行了認真整改,2018年12月12日經驗收組進一步審查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基本情況
安徽和縣碧桂園生活小區為一新建生活小區,位于風景優美的安徽和縣如山湖邊,由于城市市政污水管網沒有連接到項目所在地,因此本項目所產生的生活污水不能進行集中治理。為了減少對周邊環境的破壞,安徽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新建了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對住宅區的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國家相關一級A標準后,對外進行排放。
2008年10月安徽巢湖污染治理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2008年10月28日,巢湖市環境保護局以環審字[2008]121號對項目進行了批復。本項目于2009年9月開工建設,2011年9月一期工程項目建成并進行了調試,設計處理能力為5000m3/d,與其聯動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項目實際投資7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50萬元。
該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于2011年完成建設投入運行后,因管網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不全面,進水濃度低、水量小,運行一直不正常。對此,和縣環保局于2018年4月26日向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了整改決定書(和環改字【2018】34號)。為盡快落實整改決定,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專業運營公司安徽藍清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托管污水處理廠運行。整改完成后,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和縣碧桂園房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
本次驗收范圍是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項目及“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
二、項目變動情況
對照本項目環評中設計的生產處理工藝流程方案,根據環境保護部2017年11月20日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以排放污染物為主的建設項目,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編制驗收監測報告,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需重新報批環評手續。本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1、廢氣:
污水處理站廢氣主要有氨氣、硫化氫、甲烷、臭氣等。廢氣污染源主要為格柵處、調節池、污泥濃縮池等處。由于進水濃度較低,惡臭廢氣產生量極小,主要是采取綠化隔離措施,降低廢氣對周邊大氣環境的影響。
2、廢水:
污水處理站污水主要為碧桂園生活小區居民及碧桂園酒店旅客的生活廢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總磷、總氮等。主要采取了缺氧、厭氧、接觸氧化、沉淀、消毒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
3、噪聲:
污水處理站的噪聲主要來自于場內的機械設備、傳動設施等,主要噪聲源有各種水泵、風機等設備。主要采取了選購低噪聲設備和減振、隔聲等措施,降低噪聲排放。
4、固體廢棄物:
污水處理站的固體廢物主要有濃縮干污泥、柵渣和少量生活垃圾。主要采取了集中收集后委托地方環衛部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
1、 廢氣部分
項目廢氣主要來源于格柵處、調節池、污泥濃縮池等處。主要有氨氣、硫化氫、甲烷等氣體。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1~○4監測點氨氣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濃度最大值為0.10 mg/m3,廠界○1~○4監測點硫化氫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濃度最大值為0.007mg/m3,廠界○1~○4監測點臭氣濃度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廠區最高濃度濃度為12,廠界○1~○4監測點甲烷廠界廢氣排放廠區最高濃度濃度為1.67 ppm,無組織排放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甲烷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中二級標準要求。
2、 噪聲部分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個廠界晝間噪聲為52.2dB(A)~56.9dB(A);項目四個廠界夜間噪聲為42.4dB(A)~45.2dB(A)。廠界外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Ⅱ類功能區標準限值要求。
3、 廢水部分
污水處理廠污水主要為碧桂園生活小區居民及碧桂園酒店的生活廢水,一期設計規模為5000m3/d。主要污染物有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總磷、總氮等。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廠廢水處理出口各類污染物排放濃度監測結果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的要求。
4、固廢部分
項目固廢主要包括柵渣、濃縮干污泥和少量生活垃圾。污泥采樣分析結果滿足《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 4284-84)。濃縮干污泥已委托和縣潔達垃圾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理,并已簽訂相關處置協議,柵渣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5、 地表水部分
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尾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級A標準后排入九灣溝渠。驗收監測期間,排口上游500m處及排口處地表水各類污染物濃度監測結果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2828-2002)Ⅲ類標準,未對地表水功能造成影響。
6、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本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8年11月21日報和縣環境保護局備案。
7、在線監測裝置
本項目已按環評要求在污水處理廠進、出口分別安裝了COD、NH3-N在線監測設備,并于2018年11月13日委托合肥宇馳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比對。根據本次比對監測結果分析,化學需氧量、氨氮進口和出口在線監測儀實際廢水比對結果合格率為100%,達到《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HJ/T354-2007》的要求;化學需氧量、氨氮質控樣比對結果合格率為100%,達到《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驗收技術規范(試行)HJ/T354-2007》的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廢水、廢氣、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合理處置,對項目區周邊環境質量未產生不可接受的影響。
六、驗收結論
經驗收組現場檢查并對照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和整改情況,驗收組認為本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完備,驗收材料齊全,各項環保設施正常運轉,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項目符合驗收條件,該建設項目驗收合格。
七、驗收后續要求
1、建議做好污水管網防滲漏處理工作。
2、建議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
3、建議水質在線監測設備與環保部門聯網,接收環保部門日常監督管理。
4、建議設置事故池并加強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水環境安全。
八、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件。
和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海正環驗字(2018)第(118)號和縣碧桂園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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